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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黄金周】“长江观光”长江三峡单程三日游
发布时间:2023-09-20 阅读:1560 作者:

  长江观光”长江三峡单程三日游

一、行程安排

日期

    

住宿

D1

18:30万州港陆续登船,办理入住手续。

 游船

D2

06:30游船早餐

08:00游船停靠奉节宝塔坪码头,上岸游览国家5A级景区-白帝城(含景点门票,游览时间约2小时),以‘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的诗句而闻名于世的白帝城,也是三国遗址-刘备托孤堂、东西碑林、古巴人悬棺陈列室、武侯祠等景点的所在地。是长江三峡上最重要的历史景观,现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1:00游船进入长江三峡第一峡--瞿塘峡,其西起重庆奉节白帝城,东至重庆巫山大溪镇,全长虽然只有8公里,但有“险莫若剑阁,雄莫若夔门”之誉。

12:00游船午餐。

14:00游船停靠巫山码头,游客可在船上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时间约4小时),也可自费290元/人游览国家5A级景区-小三峡+小小三峡:小三峡景区内有多姿多彩的峻岭奇峰,变幻无穷的云雾缭绕,清幽秀洁的飞瀑清泉;有攀树纵岩的嬉戏猴群,展翅纷飞的各种水鸟,畅游碧水的多种鱼类,树丛里百鸟啼鸣的欢歌笑语。小三峡“中华奇观”,“天下绝景”小小三峡位于马渡河畔,与小三峡相比,这里山更高,峡更窄水更清,滩更险,洞更幽,景更秀。

游船驶入长江三峡第二峡-巫峡:其峡长百转,迂回曲折,奇峰嵯峨连绵,烟云氤氲缭绕,景色清幽之极,更有闻名遐迩的神女峰令你魂牵梦萦。

18:30游船晚餐。

 游船

D3

06:00早餐后退房,携带好行李下船,约07:30乘车前往国家5A级景区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游览-三峡大坝(门票免费,游览时间约2小时,不含三峡大坝电瓶车20元/人),景区乘坐上行电梯至坛子岭参观三峡大坝模型室、坛子岭;至185平台欣赏大坝宏伟气势。约13:00乘车抵达宜昌游客中心散团,结束愉快旅程!

如选择三峡大坝升船机自费项目,办理退房手续后游客可自费290元/人换乘观光船体验三峡升船机,过升船机后换乘旅游巴士游览三峡大坝(约16:00抵达宜昌游客中心,结束愉快旅程)。

特别提醒:记住自己要乘坐的大巴车牌尾号(公示在二楼大堂)。

注:三峡升船机维修期间变更为【两坝一峡】,自费标准:290元/人。


 

以上所有时间仅供参考,以游船实际航行时间为准;具体行程可能会因为当地天气、离靠港时间、当地节假日,路况等影响,船方有权对行程及时间作出合理调整。本行程为游船包船,如船务公司临时取消航班计划,我社只能退回团费,无其他赔偿。如有异议请勿报名。

 

二、执行船舶:长江观光3号、长江观光5号

三、价格(标准行程):

     


接待标准(包含内容)

1、交通: 长江观光游船,正规空调旅游大巴车(只保证一人一位,不保证车型)

2、住宿:国内游船标间:2人间(平铺);四人间(分上下铺);标间、四人间均带空调、卫星电视、独卫、淋浴(长江三峡提倡绿色环保,船上都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游客需自备,希望谅解)。原则上船公司按游客实际购买舱位进行安排舱室及床位,在不影响游览行程的情况下,船公司工作人员有权合理安排床位。如:四人间3人过多,工作人员为保证所有乘船游客的顺利游览(一人一床位),可打散部分四人间3人一行的客人,即不一定安排在同一舱室,但保证为相邻房间。申明2人间入住夫妻或同性拼房,4人间为男女混住。

申明:游客在入住船时,自愿并完全接受在前台现付船房卡押金等相关事宜

3、用餐:全程22正(不用餐不退费用,其余用餐自理)

4、包含景点:白帝城大门票、三峡大坝(门票免费,含码头接到坝区参观大巴车费,不含景区三峡大坝电瓶车20元/人);【温馨提示】客人必须带好身份证,若没带到时需补门票差价,不游览不退任何费用

5、导服: 全程持证中文导游陪同(导服费:10 元/人)

6、保险: 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特别提示

1、以上费用为下水标准价。

2、节假日及黄金周价格不在以上价格范围。

3、行程内已含景点、餐食及赠送项目由于游客自身原因放弃游览,费用不予退还;本行程已含各景点门票优惠价,老年证、军官证等任何证件不再另行享受优惠政策。

4、由于受季节、水位、航道、气候、塌方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以上所有行程时刻以实际运行时刻为准。

5、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致使无法按计划行程游览,我司可视情况优化调整游览顺序及游览方式。

6、游客在游览途中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游船提示,按时上下船。

7、根据交通部实名制验证规定,凡乘坐游船的客人必须进行身份证验证,请游客(成人和小孩)全部必须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请务必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小孩户口页)原件。

8、长江三峡提倡绿色环保,船上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游客自备,敬请谅解。

费用不含:

1、从各地到达万州的大交通费用

2、旅游期间(包括自由活动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自由自主消费,如:洗衣,通讯,娱乐或自由自主购物等。

预定细则:

1、船票费用:

◆本公司船票为人民币报价,均以标准间或套房的一床位为计价单位。

◆船票包括船餐费和行程中注明已含景点上岸费,不包括在船期间酒吧饮料、理发、按摩、购物等用于私人之费用。

◆各房型收费标准:

1人住一间(非旺季)结算单价*1.75,旺季等同2人价格。

◆特殊人群收费标准:

2岁以下儿童按200元/人收取(只含行程中所包含的车、散席船票,其他费用自理);2-12岁以内不占床按照350元/人收取(只含车、餐、散席船票,其他费用自理),12岁以上及12岁以下占床按照成人价格执行。特别提示:【因新交规规定,凡是小孩包括幼儿均需占车位】。

特别提示:【因新交规规定,凡是小孩包括幼儿均需占车位】。

2、船位预订

◆凡向本公司预订床位者,均需通过双方约定的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我司在收到预订后根据预订情况予以确认,确认后预订者立即支付全款,款项逾期未到者,视为无效预订,我司将对无效预订保留调整权。

◆预订时应注明:人数、房型、船位数、国籍、登船日期、航线、客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特殊要求。

3、付款方式

◆预订确认后,客户需立即支付全部船票款。逾期不付全款者,视有效预订为自动取消,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

◆如预订者将船票款漏汇、错汇或未注明所付船票款的船名及航次而造成差错甚至影响游客登船,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船位变更

◆取消预订船位,我司将收取100%的船票损失费。

5、注意事项

1、凡参加旅游团的游客自愿参加自费景点时请主动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包括老年证,残疾证、军人证等),按景区规定享受相应优惠。若因未出示或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游客自行承担。

2、游客在景区或者游船购买食品或特产,游客需要注意商品的保质期,如保质期即将过期或者已过期,请放弃购买,如要购买熟食品,游客需注意食品卫生,尽量不购买熟食品。

3、景区内可跟随导游游览或自行游览,进入景区人多容易走散,导游在景区内很难跟随每一位游客,所以主要以自己游览的方式在景区内游览,如与导游走散,请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景区外停车场集合。

4、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则无法提供服务请谅解(自由活动期间请客人自行负责人身财产安全,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旅行社郑重提醒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6、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

7、在旅游行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飞机、火车、轮船延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因素、国家政策、战争、瘟疫等)因不可抗因素导致行程变更,我社尽力协调。根据实际行程情况,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在保证不降低行程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和住房顺序进行前后调整。因情况严重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及行程,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由游客自理,减少的费用,本公司全额退还。

8、此团费为提前团队采购优惠价,客人自愿放弃的景点,费用将不退还。

9、要求客人遵守该旅游行程,妥善保管有效证件和随身物品。如果客人中途离团,必须向导游做事先书面说明,离团过程中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客人自行离船视同自动脱团,客人因脱团发生的误船漏乘及其它安全事故与旅行社及船方无关。自客人脱团起,视同自愿放弃所有游览项目及旅行社综合服务。

10、接待质量以在旅游当地游客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客人务必认真填写,如果在旅行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地接导游协调。如地接导游的协调和处理无法让您满意请及时拨打报名营业点电话,我社会第一时间处理。旅途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意见单是维护游客权益的重要凭证),我们将以此作为客人对我社旅游接待质量的依据之一,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社的接待服务或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并在当地及时解决。如在整个行程中都未有对接待质量方面的反映,返程后再提出对接待质量的投诉,且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我社则视为无效投诉。

特别提示:行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扎雾、暴雨、狂风等)、洪水、政府禁令、航道管制、政治接待任务等导致船舶不能航行。船务公司和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以上行程单内容本人及由本人完全代表的同团游客已仔细阅读,完全同意以上行程安排及相关标准和约定事项,本人自愿参加本行程并同意遵守行程约定。

旅游咨询电话:(023)58295597    (023)58295139

报名地址:重庆市万州区万州港三峡平湖旅游区游客中心(万达二号门对面)

经营许可证号:L-CQ-CJ00068

补充协议

 

 

旅行社:                                   团号:                                                                 

对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自费自费项目:

景点

成人价格

儿童学生价格/特殊优惠

小三峡+小小三峡

290元/人

2(不含2周岁)以下婴儿:免费

1.2米以下儿童:100/

6-11岁儿童:230/

三峡升船机

290元/人

2(不含2周岁)以下婴儿:免费

2-6岁儿童:100元/人

6-14岁儿童:230元/人

两坝一峡游船

290元/人

2(不含2周岁)以下婴儿:免费

2-6岁儿童:100/

6-14岁儿童:230/

 

自费项目(自费项目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所有游客请仔细阅读后同意签字配合

自理价格=门票+导游导服费+码头靠泊费+过港费

游客选择参加即表示已经完全了解清楚且无任何异议。所有自选增游项目以30人为成团标准而安排游览,不足30人则不予安排,以上所列自费景点项目有可能进行调整,以该航次开航后船方通知为准。

注:小小三峡景点为小三峡赠送景点,如因天气原因无法游览小小三峡,旅行社不退任何费用。

二、以上陈述推荐项目仅适用本行程,其他消费行为旅行社可以协助办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等同旅游合同。

 

双方签字:

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